什么是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
矛盾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概念,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既对立又统一的相互关系。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矛盾的同一性,又称统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它表现为:矛盾双方互为存在的前提,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并且在一定条件下,矛盾双方可以相互转化。例如,生与死、福与祸都是相互依存并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转化的对立面。矛盾的斗争性则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的倾向。这种对立是绝对的、无条件的,贯穿于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表现为差异、冲突、竞争等多种形式。例如,生物界的生存竞争、社会领域的阶级斗争,都是斗争性的体现。
同一性与斗争性的辩证关系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并非孤立存在,而是相互联结、不可分割的。首先,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没有同一性,斗争就失去了“场所”和前提。对立面的斗争是在一个统一体内部进行的。例如,买方和卖方的讨价还价(斗争),正是以商品交换这个统一体(同一性)为基础的。其次,同一性中包含着斗争性,同一性不是僵死的、绝对的等同,而是以差异和对立为前提的、包含着斗争的同一。没有斗争性,事物就失去了发展的动力,统一体也将僵化不变。因此,两者是相对与绝对的关系:同一性是相对的、有条件的,斗争性是绝对的、无条件的。
理解两者的关系对于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至关重要。它们共同作用,推动了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矛盾双方既斗争又同一,由此导致统一体的动态平衡以及最终旧统一体的破裂和新统一体的产生。这要求我们在分析和处理问题时,既要看到对立,也要看到统一,善于在统一中把握对立,在对立中寻求统一,从而掌握事物发展的规律。
